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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法院办理首例家庭教育指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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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1月2日晚7时许,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西大街,作为租住户的吴女士,收到了禹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送来的一份家庭教育指导函,据了解,这也是当地法院现场办理的全市首例家庭教育指导案件。

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系非婚生子女,随母亲吴女士在禹会区马城镇租房居住,因其父不能及时支付抚养费,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其父有长期滋扰行为,较为严重地影响了小明的学习和生活,12岁的小明存在营养不良、发育迟缓、面临辍学、心理阴影等问题。经办案法官反映,禹会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案情况后,经详细磋商,决定联合当地政府,选择在11月2日晚,小明放学到家后,共同实地走访,对该困难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前期工作。

法官送上教育指导函

走访过程中,在现场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后,禹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超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小明父亲滋扰小明就学及母子日常生活、拒不支付抚养费,是典型的教育不当行为。

人民法院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监护职责教育和法治教育。根据情况和需要,人民法院还可以自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由妇联进行配合落实,由少年法庭法官会同马城镇妇联专业人员进一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对于小明母亲吴女士反映的家庭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所需帮助,大皖新闻记者现场注意到,相关人员表示将会逐项帮扶,努力予以解决。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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