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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11月15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值得关注的是,《修改决定(草案)》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注重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范围。
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
《修改决定(草案)》进一步完善了老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完善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根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五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应当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养老服务业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年老、 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的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 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资金和服务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庆市为我省唯一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成效显著。 目前安庆市为我省唯一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成效显著。
《修改决定(草案)》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注重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赡养人护理假
《修改决定(草案)》 注重保护赡养人、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或者失能老年人的,应当依法保障护理假。
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探索建立养老和医疗床位转换机制
围绕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修改决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老年医疗专科服务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建设。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鼓励将两者同址或者毗邻设置。
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支持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此外,《修改决定(草案)》还要求,探索建立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规范转换机制。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在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我省出台省级地方标准,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有条件的社区积极发展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实施老年助餐“暖民心”工程,目前全省共有老年食堂(助餐点)约8000个,累计服务2200余万人次。
《修改决定(草案)》要求,城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居住(小) 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三十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三百五十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居住(小)区按照每 百户不得低于二十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给予适当补贴。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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