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判决文书上附寄语 淮南法院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模式

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11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从淮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8家法院推行特色审判,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宫轶男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市法院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模式,严格执行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等制度。办案法官在庭审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自省悔罪,从根源上降低再次犯罪风险。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宣判,共计12人次。庭审后,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延伸帮教帮扶工作。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单独存放管理,严格查阅条件。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心理辅导老师等社会人士协助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

田家庵区法院还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判决文书上后附法官寄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肯定其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被告人提出教育和忠告,使裁判文书更具说服力、亲和力和公信力。

宫轶男还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未犯罪案件28件38人,审结24件30人(一审22件27人,二审2件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缓刑8人。对利用职业便利等实施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充分运用禁止令的规定,对2名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对1名被告人判处一定期限内从业禁止,彰显司法预防功能。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