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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纵有他乡当头月,不抵家乡一盏灯,“我有了衣服,有了存款,有了家!”12月19日,在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真龙地新村敬老院门口,霍山县公安局与儿街派出所蔡警官、李警官将一张身份证件和一张存有9万元的银行卡交到了朱某的手里,证件、卡拿在手里,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至此,他结束了流浪生涯。12月2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关于“流浪者”朱某的故事,要追溯到29年前。
早在1994年,朱某还是一名单位工作人员时,因个人感情纠纷,他患上了轻微精神疾病。当年7月便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在这近30年的时光里,他食不果腹,居无定所。
12月12日,与儿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江西赣州市公安机关协查信息,在赣州市南康区发现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是该辖区朱姓家族成员。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走访、摸排有关人员。经大量基础工作,确定该流浪人员系辖区走失群众朱某。
12月18日,民警协同镇村干部前往赣州,将在外流浪近30年的朱某接回了户籍地。
由于朱某当初走失前,其银行账户余额被冻结,民警启动户口“快办”流程,为其办理了已经注销多年的户口和身份证,协助其激活银行卡,并联系村委会和民政部门为其在敬老院妥善安置。有了落脚点,朱某也结束了流浪生活。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陈苏杭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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