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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2月14日,正月初五,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2024春运第二波次全国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异地互查行动。
据统计,行动首日,全市交警共出动警力202人次,组织异地执法小分队9个,设置查缉点12处,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8起,其中饮酒后驾驶5起、醉驾3起。
案例一
2月14日20时46分许,黄山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三中队联合在执勤点执勤时,发现皖JKE号牌小型轿车驾驶员柯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月14日19时56分许,黄山区交管大队联合风景区交警支队在330国道执勤点执勤时,发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吕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2月14日20时20分许,黄山区交管大队联合风景区交警支队在330国道执勤点执勤时,发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董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查,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黄山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通讯员 黄公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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