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编造、传播谣言,4人被黄山警方查处

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日前,黄山市网警部门发布了四起编造、传播谣言而被查处的案例。

案例一

依法查处李某某编造“某酒吧员工因每天订不到台,被部门老大捅死”的网络谣言

2024年3月4日21时,网民李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视频配文称:“某酒吧员工因每天订不到台,被部门老大捅死”。经核实,屯溪区近期并未发生相关案件,李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眼球,在网上下载视频并配文发布至个人视频账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3月12日,黄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对李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依法查处孙某某编造“休宁县最近查获非法捕猎”的网络谣言

2024年2月24日,网民孙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大量动物尸体视频称,“休宁县最近查获的非法捕猎”。该视频被点赞332次,收藏62次,转发658次。经查,孙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谣言信息在互联网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24年3月5日,黄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孙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依法查处王某某传播“人贩子利用非法改装120救护车、网约车实施犯罪”网络谣言

2024年2月25日,网民王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背景音为“人贩子又开始了,两种新型的犯罪手段......”的视频,为了吸引流量,博取眼球,王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视频内容编辑后发布于自己的短视频账号,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24年2月28日,黄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依法查处吴某某传播“湖南省安化县水底冒出一条巨龙”网络谣言

2024年2月22日,网民吴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背景音为“湖南省安化县一水底冒出一条巨龙”的视频,吴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眼球,在未核实该情况是否属实的情况,便使用合拍功能将视频转发至个人账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3月9日,黄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吴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张思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