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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一被执行人拘留所门前“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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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法官,别急着把我送进去,马上钱就筹好了……”在拘留所门前,被执行人王某急切向执行干警说道。大皖新闻记者4月18日上午了解到,4月16日,一名被执行人在被舒城县法院送拘前的最后一刻,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

早在2011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杨某合伙承建了某小区的内墙装修工程,后杨某退出合伙,双方经结算王某欠杨某合伙资金17000元。因王某一直未予支付,2014年2月,杨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杨某合伙资金款17000元。2015年,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在履行3000元后就离家外出,去向不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询、线下寻找,未能查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和财产线索,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4月,峰回路转。申请人杨某向法院反映,称其找到王某相关线索。经核查,案件于4月10日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及时对王某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王某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主动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4月16日,执行干警将其传至法院,督促王某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可王某在执行调解室表现出了极强的抵触情绪,不但拒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还抗拒执行,表示欠款早就现金支付了申请人,可当执行干警让其提供相关证据后,王某又无法提供,随后王某又要求分期履行,申请人表示拒绝。鉴于王某找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法院拟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送拘路上,执行干警再次向王某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做被执行人王某思想工作,规劝王某换位思考,诚信做人,此时王某终于认识到错误,眼看快要到拘留所了,他焦急地向执行干警询问,能否给其时间筹款。

当日下午5时22分许,王某终于凑齐欠款,在拘留所门前将14000元全部履行。至此,这起拖延支付多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让收到欠款的申请人杨某感动万分。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方芳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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