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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4月30日,黄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杨志勇为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命:
胡秀萍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继顺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戴 勇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姚 侠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孙 健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谢慧慧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程家宾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方卫娟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 薇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胡秀萍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戴勇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邹有春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查秋月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继顺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孙健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姚侠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蒋薇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方卫娟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胡雪平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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