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男子酒后多次撞他人车辆 太湖县法院判了

凡大皖新闻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只因情感纠纷,男子深夜时分酒后驾驶汽车在道路上行驶,且不听他人劝阻,多次驾车撞击他人车辆,造成他人车辆受损。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24年1月8日凌晨,被告人钱某因感情问题迁怒于人,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多次撞击周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后驶离现场。半小时后,钱某驾车返回原地,不听劝阻,又多次撞击周某的小型普通客车。后经他人报警,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1mg/100ml,经鉴定,钱某静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2.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庭审中,被告人钱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其酒后驾车,多次撞击他人车辆,造成车辆受损,属于从重处罚情节且不得适用缓刑,鉴于其本次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等情节,太湖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认定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严格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