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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消息,2024年5月23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
郑锋的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连祥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天魁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秀丽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蓉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赵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强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凤为武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成璨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闫勇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屠源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婕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鲁丹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鲁丹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海龙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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