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从文代理院长职务

大皖新闻讯   鉴于洪学农辞去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10月28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从文代理院长职务。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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