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新公安查处一起替来他明涉毒案件  警方提醒:切勿尝试“上头电子烟”

大皖新闻讯  近日,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希夷派出所查处一起吸食替来他明案件,查获违法嫌疑人1名。该案系替来他明列管施行后,亳州市查处的首例替来他明涉毒案件。

7月2日,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男子刘某某存在吸食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查处行动。行动现场,民警当场查获装有可疑液体的电子烟,随后使用替来他明专用检测试剂对刘某某的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询问,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吸食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的违法经过,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新分局已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二氟乙咪酯、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替来他明是一种解离性麻醉剂,常用于犬、猫等小型动物的封闭麻醉及全身麻醉。不法分子将替来他明添加进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中进行贩卖,具有较强迷惑性和危害性,极易对吸食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好奇、猎奇、侥幸心理尝试所谓“上头电子烟”。非法吸食、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相关物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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