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17-09-28 21:44
经了解,贷款简要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经营地的街道、社居委或区创业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第二步各街道、社居委或区创业服务中心核查材料报送区财政局;
第三步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核;
第四步考核通过后,进行信用担保或房产抵押工作;
第五步区财政局通知银行放款。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2、结婚证、离婚证;
3、就业创业证;
4、个体工商户(10万元额度)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公示表(经营所在地社居委盖章或区创业服务中心盖章);
6、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及配偶页);
7、房屋租赁合同;
8、个人经营情况说明(场地面积、固定资产明细等情况)
9、采购合同
10、提供房产抵押或信用担保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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