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17-11-06 11:54
经贵池区政府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0号)和安徽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7〕235号)文件要求,2018年贵池区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执行的是全省统一的180元/人,贵池区所有镇街筹资标准均是180元/人。历年来,贵池区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包括个人筹集标准)一直是执行中央和安徽省统一标准。 新农合基金实行的是以收定支的模式,2006年贵池区新农合个人缴费为10元每人每年,各级财政共计补助35元每人每年,当年的住院率只有1.8%,平均住院费用不到3000元。2017年贵池区新农合个人缴费为150元每人每年,各级财政共计补助450元每人每年,住院率预计超过10%,平均住院费院6000余元。且贵池区从2009年开始实行了全区门诊统筹工作(即农民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及区内两家县级医院看普通门诊均可得到适当报销)、从2014年开始实行了大病保险工作(即参合农民当年自费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再次获得补偿)。在参合群众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医药费用不断增涨的情况下,如果不提高筹资规模,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就得不到有效保障。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经办人联系。 经办人:贵池区卫计委朱王成;联系电话:0566-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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