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17-11-16 15:01
经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信件反映的市区部分路段车辆乱鸣笛现象存在。对此,根据《合肥市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合肥市交警部门对市区一环路以内( 禁鸣区域)道路鸣笛现象,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中经常性进行查处,较好地降低了城市噪音污染。但对车辆鸣笛情况,由于其瞬间性特点,在路段拥堵时,存在认定困难等问题,目前交警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交通宣传方式,每月深入辖区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提请广大驾驶人减少车辆鸣笛,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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