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17-11-20 17:34
1、小区物业为缓解小区内停车困难的问题,经征求居民意见,设置了部分临时停车位,在设置临时车位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好绿化,并做好小区居民的解释工作。 2、小区单元门、楼道感应灯坏了长达几年时间无人维修。街道建设办已督促物业实地检查,登记损坏的单元门、楼道感应灯,联系安排逐步维修。 3、小区一楼饭店将油烟不做处理直接排放到小区内部问题,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4、物业经常放任一些商家或个人到小区内部进行商业活动(摆摊销售、商业宣传等)问题,街道建设办已要求物业加强保安巡查,及时劝离在小区内部的私设摊点,尽量减少小区内的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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