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接续咨询

你好! 我2011年至2014年在江苏省扬州市工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离职时未开具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14年至2017年5月在上海市工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离职时开具了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目前在江苏省无锡市工作,正在缴纳养老保险。 我的问题是,我准备以后回合肥工作,那么我的养老保险接续是不是需要先从上海接续到无锡还是留着上海社保局出的缴费凭证等以后在合肥工作后直接在合肥办理接续? 另外2011年-2014年我在江苏扬州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还能开具缴费凭证吗?
已处理
2017-12-27 16:16
市人社局答复:转入手续:需先在本市参保缴费后,再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医疗参保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