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18-01-05 09:55
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回复:根据国家、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精神,稳定房地产市场特别是稳控房价,我市实行商品住房区域性限购政策并加强备案管理。购买商品住房时,由开发企业先行预审购房业主资料,然后向管理部门报送购房人限购查询材料,完成限购审核的,交易双方通过网签系统进行合同签约,在预售资金监管后进行备案。因企业开盘时,限购查询和签约备案量大且时间集中,个税、社保及户籍等信息需向相关部门核实,因此所需时间较长。购房人如对限购查询和签约有特殊要求的,请与开发企业联系,以便妥善安排。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