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查 社保明细

16年12月到合肥入职公务员,省直单位,医保什么的已满一年。现在买房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开发商要我提供社保明细以办理房查。 请问,省人社阳光政务平台-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上打印缴费凭证可以吗?如果不行,我应怎么办理?因为公务员不是入职就直接缴纳,后面会有补收部分,是否影响房查?以上三个问题,谢谢回答?
已处理
2018-01-10 14:08
对于缴纳省直社保的申请人除提供近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外,还须提供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材料。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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