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1-18 09:32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交警支队答复如下: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节关于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2、关于报废补贴的费用问题,请您和报废公司进行联系,具体多少以该报废公司提供的金额为准。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