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1-26 09:21
亳州市谯城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回复:(1)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1.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本区城区户籍(本区城区指三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辖区)及在城区办理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并实际居住(其中渔民登记地址需位于本城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1年度实施标准为不超过2166元/月)。3.本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且无车辆,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2)新就业职工: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本区城区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2.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3.在本城镇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其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存月份可适当放宽。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3)外来务工人员: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本区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2.在本城镇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如符合其中一种条件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区域与部门”后,选择“亳州市谯城区”后点击“确定”。在部门窗口中选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找到并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办事项。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即可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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