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2-14 14:00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关于您咨询的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的问题给予回复,我县为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濉溪县境内创业并经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按规定标准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创业场地优惠政策
全县依托工业集中区新建和利用废旧学校、厂房、闲置的办公场所等改建一批农民工创业园和就业扶贫车间。对进入创业园和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三年内享受房租减免优惠政策,第一年房租费全免,第二年、第三年房租费减半。
三、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免费为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分类组织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每年组织吸纳贫困劳动者较多的小老板企业免费赴高校进行素质提升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四、创业奖励政策
每年按照小老板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职工工资水平、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等从小老板企业中评选出40名创业明星,20名返乡创业之星,分别给予2万元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五、企业岗前培训政策
为提高企业员工技能,减轻企业员工培训负担,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照人均800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不少于 3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人社局就业中心郝圣楠联系,联系电话:0561-6075575。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