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3-11 15:09
1.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方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357号)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携带社保卡、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金安区慢性病评审由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承办,请您携带好相关资料送至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慢性病材料受理窗口按相关流程进行慢性病申请办理;2.对诊断明确、符合认定标准慢性病评审由专家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慢性病症,按实际办理日期享受相关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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