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5-04 12:12
马店镇政府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子女,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需要以下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婴儿出生证明,如没有婴儿出生证明可有村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本人承诺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夫妻2寸合影相片一张、小孩1寸相片一张。 办理地址:马店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 。对于在外工作不方便返乡人员,可以由亲属或者村干部代为办理,也可以把电子材料发给我们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马店镇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联系电话:0564—6841811,0564---694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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