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

我老公是肥东非农业户口,且是正式教师,我和孩子也是非农业户口,但我没有工作,那我和孩子能否将户口迁到老公肥东农村祖籍去?再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取消了,统一称为居民户口了。
已处理
2018-01-19 10:43
根据《合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集体土地上,可以办理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因该居民已是成年人,故按户籍政策不能迁至集体土地上的父母户口所在地处。另安徽省早已取消户口性质非农与农业的区别,此类户口的迁移与户口性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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