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5-18 17:32
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回复:根据你所反映乘用车上牌鼓励落本地的建议,我单位认真研究了车辆购置税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车辆购置税免征或减征情况”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规定,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综上所述,桐城市税务局无权对落户桐城车辆的车主决定是否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二、关于“担心外地上牌影响经济外流”的问题
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其收入100%上缴中央财政。因此,无论车主选择在合肥上牌还是桐城上牌,并不影响经济的外流。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桐城市税务局税政股联系,联系方式:0556-6135184。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