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5-19 08:29
共青团望江县委员会回复:您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对于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
综上,您个人可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团组织,申请发起时,系统界面将同步显示团支部管理员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您电话联系团县委0556-7171054、长岭镇团委1813301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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