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登录大皖新闻账号
×
邮箱/手机号
密码
验证码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登录
还没账号?
立即注册
其它登录方式
QQ登录
新浪登录
微信登录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切换账号
个人中心
新安晚报号
我的投稿
云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咨询天长市物业费收取标准
2022-06-09 09:24
根据2010年6月25日发布的《滁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电梯费运行费,和二次供水是明确可以单独收费的,但公共照明文件中并未提及,此项费用是否已包含在收费标准里,能否单独收取?
滁州市天长市
已处理
2022-06-09 09:25
天长市发改委 回复:您所咨询的“公共照明费用问题”回复如下:公共照明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综合服务费里,不能单独收取。有疑问请拨打0550-7770208.
点赞 0
发长微博
登录
评论一下
评论
0
人参与,
0
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
0
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
确定
取消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