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6-29 10:53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交警支队答复如下:买卖车辆,应当办理过户业务。根据《安徽省非机动车登记和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工作规范》第四章第十九条:办理非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备案业务时,原车主携带车辆、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现车主携带身份证同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具体办理网点,请您关注“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合肥交警支队于2021年4月23日推送的文章,里面有市区48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的详细地址,您可以选择就近办理;四县一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可以咨询当地的车管所。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