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2-07-14 15:4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回复:您名下现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每月还款是按月冲还贷方式。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文件规定如果再在芜湖市买房不能使用二次公积金贷款。如果想使用公积金二次贷款,必须在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要达到贷款金额的10%方可申请。如果购买商品房,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1400以上,二次贷款的最高额度是35万(账户余额要达到3.5万元);如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还受房屋年限影响。详情请咨询0553-681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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