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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11:40
根据《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科〔2020〕104号),对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用户,且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的,对其在本市新购买且在本市注册登记、单车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车型需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产品技术参数需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要求,政策有效期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目前该政策条款暂未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日期以市经信局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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