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登录大皖新闻账号
×
邮箱/手机号
密码
验证码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登录
还没账号?
立即注册
其它登录方式
QQ登录
新浪登录
微信登录
点击头像快速登录
切换账号
个人中心
新安晚报号
我的投稿
云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是否可申请部分减免?
2022-08-13 10:12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是否可申请部分减免?
宣城市郎溪县
已处理
2022-08-13 10:13
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回复: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件》第七十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目前,我县未出台有关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点赞 0
发长微博
登录
评论一下
评论
0
人参与,
0
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
0
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
确定
取消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