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3-05-09 08:46
亳州市民政局反馈: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办理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结婚证,除携带结婚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双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外,同时根据《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八十六条(五)因婚姻登记证损毁或者与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申请补领的,当事人应提交原婚姻登记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六)当事人的原婚姻登记证和婚姻登记档案均遗失的,应当先提交档案遗失说明,再提供其他有充分证明力的材料。(七)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如有疑问可咨询:0558-55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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