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3-06-06 09:47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人群在我县登记注册创办实体的,其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除扶贫贷款、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除外)且当下无其他企业参保记录,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给予3%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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