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共济

我夫妻二人系退休职工,由于年事已高,疾病缠身,门诊报销已近5000元封顶线,拟建立医保共济,能否使用我老伴的封顶线指标报销门诊费用?
合肥市瑶海区
已处理
2023-11-10 10:42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根据《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医管〔2019〕97号)文件,作为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使用人,您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的医药费用结算,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将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窗口告知工作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结算即可。共济账户和年度支付限额(封顶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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