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理
2023-11-16 15:10
一、异地就医时可否直接进行异地结算问题。您已经为小孩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在北京市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具体流程为:持您小孩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在就诊医院进行医保登记,出院时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二、关于未实行直接结算费用报销及报销流程问题。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提供以下材料回参保地县、乡镇、村医保窗口办理报销,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小孩若没有办理身份证等,可以提供身份证号码);②医院收费票据;③费用清单;④诊断证明。您的孩子若因住院全额支付了费用,可以将以上材料带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三、关于城乡医保报销额度和报销类别问题。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19〕34号)规定,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省多疗程住院病种医保结算流程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26号)规定,全省统一将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住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您的孩子若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在北京市住院享受的待遇标椎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19〕34号)规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若还有疑问,请致电0556-4620298,0556-4636092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