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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警方通报“女孩将小男孩扔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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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3月22日,嵩明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发现网传“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相关视频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核实:2023 年 3月 8日16 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 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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