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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方:P2P平台在合规备案背景下存在的金融风险及几点思考

 

2017年针对金融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乱象,一行三会纷纷发力加强监管工作,监管政策不断落地,“严监管”成为贯穿2017一整年的金融主题词。金融监管全面升级的背后,是监管层对于金融风险的清醒认识和精准把握。

习近平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要坚定深化金融改革,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从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再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今后3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可以预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过去的2017年,对于P2P网贷行业来说是“合规规范年”, 各类监管文件密集出台,银监会在2017年2月和8月分别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标志着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政策悉数落地,并与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

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合规是监管的底线,备案只是监管的开始”,就算拿到合规备案也并非一劳永逸,因为在合规备案背景下,P2P网贷平台依然可能存在金融风险和问题。

一、在合规备案背景下,P2P平台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和问题

(一)平台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存在重大风险

P2P网贷行业在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这几年间进行了野蛮式发展,由于早期监管对网贷行业风险关注较少,且市场环境自由,规模扩张速度极快。不少网贷企业盲目地追求体量增加,在产品设计时,做了很多根本不可能完全兑付的不良债权。

1、强担保的企业贷

强担保的企业贷在2016年下半年前是各网贷平台的主要产品债权形式之一,此款产品为多为县、市国有担保公司项下的担保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也有部分民营担保公司参与,由于当时的P2P行业普遍的投资收益为9-12%年化,企业的融资成本多为15-18%年化,这还都是属较好平台的利率标准,这种资金成本能够承接的企业融资债券都是属于较为次级的,很多企业已经到靠银行续贷存活,更有较多企业在银行无法融资而转为网贷融资,所以这些债券从最开始就不可能全面兑付,因为当时的普遍性实体企业的年营业毛利都没有达到18%。

2、车贷、房贷等个人贷

车贷、房贷这两种个人抵押贷款的方式目前还存在,也较为普遍,这类历史遗留的债权存在两个较大的风险点,一个是假标,标的各种材料都是假的,从根本上来说就没有兑付的基础,目前这类债权仍有存量在P2P平台上流转。二是重复抵押,一个车子从车管所的他项权证只能抵押给一个主体,实际上所有人可以无限制的给人写借条,写授权处理资产等各种手续的授权,这就导致的债权的杠杆效应,被放大,导致了违约资产处理难,造成极大的风险点,房贷稍好,但也存在这个问题。

(二)整改限额后的壳公司和自己变相集结导致的历史风险并没有根本化解

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中单一平台的企业和个人涉及借贷的限额、银行托管和资金穿透,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化解其各种风险。

1、企业贷

原先的企业可能通过平台借款了3000万,限额出来后该企业为了能够续贷继续使用该笔资金,收集和注册30个壳子公司,来将原先的贷款额对冲掉,这种情况应该是普遍存在,从合规限额和资金穿透上来看都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债权的实际享有人并未改变,所以原先存在的风险并没有根本性化解。

2、个人贷

特别是抵押类型的个人贷款,历史遗留的风险除了平台跑路和倒闭,其它的很多风险并未全面的暴露出来,目前很多不良的债权还在流转,主要通过各种资料的制作或产品类型的改变来重新融资,在资金穿透方面主要是通过代扣或其它的支付形式完成变相的资金集结,个人贷其实还是企业贷的另一种形式罢了,包括很多平台自身牵扯业务端,更是存在重大风险。

(三)债权人的收入来源和中介平台利率错配导致的兑付风险

相当一部分网贷平台的利率标准设定并不看债权类型,而是指定利率和手续费等标准,造成了一定的兑付风险。

例如一个做纺织品加工的企业向平台融资,通过各种风控调研等等程序决定给予该企业准入,发标利率设置为年化8%,手续费年化3%,可能在加上其它费用预计费用在12%左右,这在目前的融资平台算是比较好的情况了,可实际上该企业一年的营业毛利可能不过15%,企业在经营难关时候根本管不了这些,网贷平台又为了自身的利益胡乱定价,实际上导致该企业在高风险运作,而该类产品在融资时并未说明,而出现逾期后,根据合规备案的要求平台不能进行垫付,那就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恐慌挤兑,造成平台的全面坍塌,形成较大金融风险。

(四)债权人转移、不良资产剥离,但债权存在隐形承诺导致的发展风险

有些平台会抱着“壮士断腕”的策略,通过其它企业或机构将平台的不良债权打包批量处理,或者把不良资产兑付通过其它方式全部或分部分转移到一个或多个主体下,从而剥离出一个各方面情况非常良好的公司出来,从而来取得合规备案,但该平台和承担不良债权兑付的公司或主体之间是否存在隐形承诺,或是跟承担不良债权兑付的主体所控制的企业是否有关联交易隐形承诺是关键点,如果存在,那债权的实际兑付问题并没有解决,只是转移了而已,解决了阶段性发展问题,还是存在较大的发展风险,也会有些不良平台会利用这个通道盘活企业,从而积发出后期更大的风险。

 

二、在合规备案的背景下存在的金融风险及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建议

(一)成立网贷平台专项巡查小组

该小组的工作核心方向有两个,一是定时定向抽查平台债权的资金流向情况,例如资金穿透到借款人后有没有再次集结情况,个人借贷的代扣集结公司跟平台有没有关联关系或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二是要小批量抽查平台债权的实际情况,实地抽查借款抵押物情况等等

(二)成立网贷产品风险测评中心

不硬性要求所有平台产品都参加风险测评,该风险测评也不代表任何主管单位的实际意见,但可建立一个具有本省特色的债权风险等级测评系统,类似目前银行理财做风险等级。各家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使用的企业根据测评模型对发布的标的做全面测评,每个标的都要标明风险等级,明确告诉投资者风险的大小,这样投资人在接受债权时就有心理的预判,有助于贷后各项工作开展和社会稳定等。

风险测评中心可设立巡查小组,对接受测评的企业定期巡查执行情况,有虚假行为在协会官网等媒介曝光。

(三)互金协会或金融办倡导创建民间组织“互联网金融创新工作室”

利用高校和社会企业中的专业人力资源来推动安徽省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的业务创新工作,可由民间企业赞助冠名定期举办创新大赛活动,可由会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奖励基金,鼓励各种形式的P2P产品创新,这样从债权的源头设计和控制风险,有利于安徽省整体的P2P网贷风险控制。

三、在合规备案背景下细分行业产品创新的一些思考

(一)消费金融领域的创新思考

根据金融需要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消费金融的业务形式现阶段应更多地结合场景消费来做,一是因为风险相对较小,较为可控;二是因为可控制资金流向实体和实际消费。在创新这个层面本人提出两个具体的思路案例仅供参考:

1、房租分期

此款产品是为一般企业、个人等提供租办公室、租房、租厂房、租地提供融资需求。例如一个企业要租个写字楼,一年的费用为20万,租房的个人以租房合同、企业证件等向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另外房东需要和租户、平台有个三方协议,比如租户不能按月兑付,或中途违约搬走,或更换办公室地址等,房东要兑付剩余债权,20万租房款可以在平台融资后由借款人(租户)授权代扣给房东,租户按月还款,支付一半的利息,房东支付一半的利息这种形式。这样一来风险基本可控,利息来源相对合理,市场空间相对较大。可解决的问题面比较普遍。

2、汽车保险分期

汽车金融曾一度被认为“金融蓝海”,主要原因是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存量和需求量巨大,第一阶段大家主要关注的都是垂直业务,比如汽车自身,涉及到辅助产业如维修、养护等。汽车保险作为汽车养护中必备的一项开支有着巨大的市场,一般一辆家用轿车的保费一年大概在4000-10000元之间,按照目前的市场保有量来估算,这是个很大的市场。

目前这个市场都是全额直接消费,对于这块消费可激发巨大的金融市场,对盘活存量资金也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可为保险人提供保费分期业务,例如车主购买5000元的保险,分十个月还,每月还500元,没有手续费和利息,平台的收益和投资人收益前期可利用保险行业的返利覆盖,目前保险行业返利普遍在30-50%之间,完全可以支撑收益,如客户逾期不还款,或车辆出售,那就需要车主、平台、保险公司有个三方协定,快速办理退保手续,保证投资人的收益和资金安全。

我国的保险费用是按照天来计算的,这样资金流向就为保险人向平台提交融资需求,平台发布融资标的,成功后资金通过协议从保险人账户划扣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保单,逾期不还款平台或业务提供的第三方公司和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进行还款。此款产品风险可控,收益来源合理。

(二)扶贫项目类金融产品的思考

“精准扶贫”是未来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而发展精准扶贫的关键之一在于网贷P2P行业普惠金融的发展。

1、企业贷

农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半加工的各种小微企业贷款,主要以当地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联保的形式展开,主要扶持各地区县镇企业为主。具体操作要点和业务形式需要继续深入讨论。

2、助农贷

帮助农民发展基础农业和特色农业,比如养殖户可以养殖的家禽作为抵押给予授信,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养殖过程中资金周转,农业可以预期收益的粮食作为抵押借款等等,采取三户或五户联保的形式,另外对农业大户可直接跟生产资料供养方和农户三方协议做生产资料供应链金融,借款款项直接支付给生产材料供养商,利息支付由生产材料供应商支付或大部分支付,这样既降低农民的融资成本,有给利息提供了稳定合理的来源。

作者简介:丁方,毕业于安徽大学,学士学位。具有十多年在知名互联网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营及管理的工作经验。其互联网运营能力全面,金融基础知识扎实,团队管理经验丰富,是安徽省内首批从事P2P网贷运营管理工作人员,有着丰富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实际操作经验,现任万家金融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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