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滁州频道讯 袁某因承揽搭建郑某家的钢结构屋顶顶棚不慎摔成重伤后死亡,两家针对赔偿纠纷各执一词让执行法官犯了难。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执行法官倾力协调促和解,柔性执行化矛盾,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原来的14万元执行标的额减少到12万元,郑某当场交付3万元,并约定剩余的9万元于今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016年2月5日下午,袁某在为郑某家搭建钢结构屋顶顶棚时从屋顶摔下受伤住院, 2月11日出院回家,不料当晚死亡。袁某的家人遂向郑某主张赔偿,协商未果,袁某家人诉至法院,琅琊法院依法判决郑某赔偿原告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袁某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双方态度强硬、火药味十足。执行法官耐心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原来,袁某家人曾在郑某家门口摆放花圈、放哀乐,严重影响了郑某的正常生活,再加上,郑某的妻子生病,一次性支付确实困难。
找到症结的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谈话,“你看他们家干得是什么事,这钱我不给”郑某斩钉截铁地说。“你心里有气,家里有困难,我们都理解,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你想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帮你跟对方沟通分批给付,但你一味地逃避执行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执行法官的软硬兼施,让郑某筑起的防线崩塌,当场给付了3万元,并写下保证书。
执行法官三番两次的协调,双方一改当初的剑拔弩张,执行法官知道,机会来了。3月27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汪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