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六安频道讯 为确保“五一”节前水上交通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二季度监管工作切实有效开展,4月16日,六安市地方海事局安全督查组深入舒城开展水上安全督查。
督查组按照《水上交通(港口)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督办规定》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着重对辖区客渡运船舶、重点客运码头、渡口、水域等监管计划安排、措施落实以及到港船舶安全配员和报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客渡船开航前安全自查、实施船舶报港制度和加强涉水工程施工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督察组强调,海事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内河中小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和水运从业人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开航前安全自查和船舶报港工作。海事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配员不足、不按要求实施报港制度、船舶证书证照不齐违规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