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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掩耳盗铃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安徽网六安频道讯 为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代产业园区中队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各项违法行为。

2018年6月25日17时30分许,现代产业园区中队民警在梅山湖路执勤,发现一辆大型货车前方号牌疑是用毛巾包裹,随即示意该大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员并未按民警要求靠边停车,继续向前驶去,民警看着驶去的大货车,其后号牌又疑是用塑料袋包裹,随即,民警驾驶警车追击,在不断的拉响警报并喊话后,该车驾驶员才将车辆停上接受检查。

经查,安徽省金寨县驾驶员田某某驾驶皖N*2197大型货车,前车号牌用破旧毛巾包裹,后车号牌用塑料袋子包裹,前后两副号牌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其为逃避沿途电子监控而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

古有“掩耳盗铃”,今有“包牌前行”。自作聪明的驾驶员田某某因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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