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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首例非现场执法超限案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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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六安频道讯 “现场没见到执法人员,也没经超限检测设备,怎么就发现我这车辆超限了呢?”正在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罚的货车驾驶员李某某感到不可思议。原来,9月15日零时,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非现场执法程序正式启用,李某某所驾驶的皖A6D9**由于超限4.05吨成为该站非现场执法中确认从事超限运输的首例案件。

根据非现场执法程序中的数据显示,9月15日3时54分,皖A6D9**擅自在312国道六安段K551+015合肥至六安方向处公路行驶,经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时,系统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路侧电子情报板现场告知车辆驾驶人进站检测,驾驶人员未按要求进站检测,驾车离去。执法人员经过对系统采集数据比对筛选,确认该车超限运输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立案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由第三方送达当事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

据统计,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非现场执法自9月15日零时启动至9月20日12时,该站执法人员对通过检测点的611条货运车辆信息进行了梳理筛选,已确认6台车辆涉嫌超限运输,并依法向车辆所属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9月19日,已有两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当事人主动到杨小店超限站接受了处理。当事人对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违法超限电子证据表示信服,主动接受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货运车主,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条款规定,经动态检测监控设备显示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要在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呼吁广大货车驾驶员以及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提醒涉嫌违法超限当事人要积极主动配合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对于非现场执法中确认从事超限运输行为不接受处理的车辆,交通执法部门将锁定违法车辆,市内车辆将不予办理有关年审和转户等业务,外地车辆抄告车籍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同时利用“北斗”系统对超限车辆进行跟踪、定位和查扣,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6个月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严重违法拒不接受处理的,信息将被录入社会征信系统,申报对当事人诚信惩戒,对当事人的出行、信贷、子女就学等都将造成影响。(陈志峰 靳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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