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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22日,铜陵市治超办发布公告称,2019年2月,该市部分货运车辆将超限超载被查处,共计35辆,1至2月累计超限超载2次共计12辆和超限超载3次及以上共2辆。并且此次已累计吊销车辆营运证10本,吊销从业资格证5本。
具体如下:
铜陵市查处:皖G07558、皖G11269、皖G11736、皖G11789、皖G12269、皖G12306、皖G12926、皖G13343、皖G13672、皖G13731、皖G13979、皖G15180、皖G15806、皖G16501、皖G16771、皖G16838、皖G16889、皖G16898、皖G16997、皖G17165、皖G17328、皖G17687、皖G17707、皖G17722、皖G17776、皖G17907、皖G22860、皖G23009、皖G23909、皖G24015、皖G24342、皖G24360、皖G24371、皖G24565、皖G25420。
1-2月累计超限超载2次:皖G12459、皖G16620、皖G17129、皖G17399、皖G22860、皖G22866、皖G23009、皖G23693、皖G24356、皖G24406、皖G24565、皖G25307;累计超限超载3次及以上:皖G17、皖G11269。
根据《安微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弔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