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王桥停车场等三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位置及停车泊位数
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停车场进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收费依据、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免费停放时间及免费停放车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收费人员统一标识,使用统一收费系统、统一税务票据,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此标准自2019年4月25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