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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宣城市交通局网站28日发布了《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根据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现就在宣城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实行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未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场外揽客的。
无故拒载乘客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5种违规行为的,可通过:
电话举报:0563—12328;
网络举报:xcczcjb@163.com(提供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机动车号牌、违法事实等信息,或图片、录音、视频等资料)。
三、奖励方式
举报上述第1、2、3种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次100元电话充值卡奖励;举报上述第4、5种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次500元电话充值卡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同一线索被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人次进行奖励,奖励联名排序第一的举报人。
四、不予奖励的范围
道路运输执法人员正在核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