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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铜陵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发布消息称,为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去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期间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商品房)备案或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26日期间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商品房)备案的购房人,于2019年5月31日下午5点前至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55号窗口提交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