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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三十铺“4.29”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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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5月13日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了解到,5月9日,经依法审查,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三十铺4.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本网当日已报道)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4月29日清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NA1669的重型自卸货车,沿金安区三十铺镇新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长江路交叉口处,与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被害人熊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皖NQ5161小型轿车(非法营运车辆)相撞,致小型轿车乘客李某甲当场死亡,乘客李某乙、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熊某某及乘客徐某某伤情较重。

经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金检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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