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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深化市区住房制度改革,保持房改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安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的通知》(宜政发[2015]48号)精神,安庆市住建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2019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安庆市区2019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格,由2018年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53元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21元。工龄折扣额,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12元/年相应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52元/年,工龄按夫妇双方在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和计算。年成新折扣率仍按2%执行,其房屋使用年限按虚年自竣工年份起计算至2018年止,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公有住房实际售价具体计算方法为:实际售价=(成本价-年工龄折扣额×夫妇双方在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和)×(1-年成新折扣额×已竣工使用年限)×建筑面积,同时还要乘以地段系数、楼层系数。地段、楼层系数仍执行宜政秘[2015]48号文件规定。超标部分出售价格按市场评估价执行。
石晓红 王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