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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女子骑车逆行抓伤交警 阻碍执行职务被拘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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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9年9月17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女子肖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处罚,并连夜送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当日17时许,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警汪成、刘明、倪琦在泾县城区福鑫龙路口执勤,这时,执勤交警发现泾县女子肖某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交警倪琦当即上前制止,而肖某拒不配合,见此情形,交警汪成、刘明上前对肖某劝导和纠正。而肖某以交警多管闲事为由予以抗拒,并强行驾车继续逆行,被现场执勤交警果断拦截并控制。就在交警准备进一步查处时,肖某情绪激动、蛮横耍泼,将执勤交警汪成手臂抓挠致伤。

事发后,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令泾川派出所展开调查。值班民警快速出警,依法对肖某予以传唤调查。在事实面前,肖某对其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抓挠交警致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为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泾县公安局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九日处罚,从而有力维护了执勤交警的合法以益。潘云峰、王响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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