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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务农致残“赔偿难” 倾力执行促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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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南谯法院消息,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将“迟来”的12万余元赔偿款送到了申请人薛某手中。

2016年11月,申请人薛某和被执行人项某等人受他人雇请收割稻谷。劳作中,由于收割机输送管移动过快,被告项某碰撞到身处拖拉机车厢中的薛某,致使其不慎摔落到地受伤。2017年3月,原告就其损失诉至法院,因被告负有过错,南谯法院判决项某赔偿薛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43894元,该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2018年1月,原告又入院治疗。5月,经司法鉴定:薛某构成九级伤残。薛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本案案情,南谯法院判决被告项某赔付薛某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项某未履行判决,薛某申请强制执行。

10月12日,因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项某的家人得知被拘留的消息后,心急如焚,赶到法院。

一方失去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生活难以为继,一方也是家庭困难背负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多年来的纠纷更是让双方都不愿意退让,案件执行难上加难。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当下转变思路,将案件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放在消除矛盾。

10月19日,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和讲解,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分别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努力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各退一步,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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